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期浙江省基层疾病诊治技术系列培训的通知
各市卫生计生委(局),有关培训基地:
为提升县域医疗机构常见病、多发病规范诊治水平与技术服务能力,按照《浙江省卫生计生科教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统一部署,受省卫计委科教处委托,中心开展2018年度第一期浙江省基层疾病诊治技术系列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本期项目:老年痴呆诊治技术、神经系统疾病诊治与康复、围绝经期疾病诊治技术。
二、培训对象
本期培训主要面向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临床医疗骨干,鼓励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县和加快发展县派员参加。
三、培训时间及安排
每个项目培训时长一周,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。
四、组织管理
本项目委托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体承担培训,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管理。
本项目由财政经费资助,不收取培训费用,食宿费用由培训方承担,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。
五、报名工作
基层疾病诊治技术培训是“十三五”期间卫生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任务之一,各市卫生计生委(局)要高度重视,根据项目内容、时间以及名额分配(见附件),积极有序组织辖区(县、市、区)的报名和选派工作,并于1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汇总后发送至邮箱wjwkjzx@163.com。
联系人:刘雯,沈杰,电话:0571-87709622
Email:wjwkjzx@163.com
附件:
1、老年痴呆诊治技术培训班
2、神经系统疾病康复培训班
3、围绝经期疾病诊治技术培训班
4、基层疾病诊治技术系列培训名额分配表
5、基层疾病诊治技术系列培训项目回执
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
2018年1月4日
全国卫生健康委
-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-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-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-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-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-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-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-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
-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-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-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-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-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-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-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-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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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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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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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卫生健康委
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