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供应商:
因中心工作需要,中心办公室拟采购相机设备租赁服务,欢迎贵方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采购需求
(一)产品规格及预算单价
物品名称 |
规格 |
单位 |
预算单价 |
租赁台数 |
相机 |
佳能 EOS R6 Mark II /24-105STM套机(含相机包1个、原装备用电池1块、闪迪U3 512G内存卡1片、UV镜1片) |
台·月 |
1100元 |
1台 |
(二)租赁期限
租赁期从2023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。
(三)租赁服务
1.免费提供机器原厂配件。
2.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备。
3.租赁期内租金一年一付,每年对服务实行满意度评价,经考核满意度合格续签。
4.租赁期内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,并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,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未被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(三)具备能够满足上述采购需求的配套设施。
(四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。
三、报价须知
报价截止时间:2023年8月9日17:00
联系人:邹之琰 电话:0571-87708956
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203室
四、报价有关要求
(一)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、一个报价,多方案、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。
(二)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。
(三)报价金额不高于前文预算单价。
(四)报价时供应商需将以下证明文件(均需加盖公章)一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联系人,逾期送达不予受理。
1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;
2.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;
4.报价单: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,加盖公章;
5.售后服务承诺函:应不低于本询价函“采购需求”中的“租赁服务”要求。
6.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。
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
2023年8月7日